朱景慧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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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条(临沂朱律师推荐)
非原创 发布时间:2023-02-27 浏览量:0
欠 条
经本人核对,截止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共拖欠张三(身份证号:×××××××× )货款人民币××××元整(¥××××.00元)。本人保证于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全部支付完毕。
逾期则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。同时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、诉讼费、保全费、交通费、差旅费、鉴定费等等)均由违约方承担。
身份证载明的双方(各方)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、对账单、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,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,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、邮寄送达的,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。
欠款人:李四
身份证号:××××××××
联系电话:xxxxxxx
欠款人:李四媳妇
身份证号:××××××××
联系电话:xxxxxxx
家庭住址:(具体到门牌号)
日期: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
附件:欠款人身份证复印件